近日, 德州移民中心就职业移民I-140/485的审理进度, 以及申请人所递交的I-140在没 有收到RFE或NOID(否决意向)的情况下被直接否决等问题与AILA(全美移民律师协会)交 换了意见。
据德州移民中心主任介绍,该中心目前有535名雇员,其中包括大约100名新近雇佣的移 民官。该中心的目标是在4个月内完成每一个I-140和I-485案件的审理,并计划在2009 年底达到这个目标。德州移民中心表示,已经完成了2007年7月递交的大多数案件的审 理工作。除了一些NIW案件和护士绿卡申请在继续等待审批之外, 该中心已经基本完成 2007年7月递交的职业移民I-140申请的审理工作。
我们律师事务所在过去的几个月来从德州移民中心收到的I-140的批准的情况与该中心 的说法基本一致。我们于2007年7月所递交的个别NIW/EB1案件还没有结果。 与内布拉 斯加移民中心相比,TSC的工作效率要高的多,但是,多数案件的审批时间还是超过了4 个月。例如,我们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所收到的14个职业移民I-140(EB1A和NIW) 的批准中,有12个I-140在TSC获得批准。最快的I-140 申请4个月获得批准,最慢的I- 140申请 14个月获得批准。有关这些I-140的审批时间和申请人的专业分布,请见:http://www.jingchenglaw.com/frontend/successstories/processing_time_1208_0109.php
此外,全美移民律师协会注意到,近来德州移民中心直接否决的I-140申请案件明显增 加。德州移民中心就这一现象进行了澄清。该中心表示,将明确规定移民官的职权范围 ,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节说明在什么情况下移民官应当发放RFE。大家也注意到,现在 两个移民中心发出的RFE通常只给申请人30天的时间补充文件。而从移民官签署RFE信, 移民局寄出RFE,到申请人或律师收到RFE, 一个星期已经过去了。这么短的时间内, 要补充所有的文件,特别是如果是需要补充公司的文件,或者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明信/ 推荐信时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而最受影响的是EB1A,EB1B以及NIW申请案件。当被问及 申请人是否可以递交现有的部分材料时,TSC重申,移民局必须在30天内收到补充文件 。但是,按照TSC的惯例,收到的材料都要先在存储架上存放15天,然后转到审理案件 的移民官手上。因此,申请人实际上有45天的时间准备材料。TSC也表示,如果确实需 要更多的时间,律师必须向移民局提出书面申请,但是不需要递交任何补充材料。申请 人随后可以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递交到移民局。但是,TSC没有说明,申请人应当在要 求延期的申请递交之后,在多少天之内必须将补充文件全部交到移民局。我们会继续关 注德州移民中心有关此事的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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